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

高二政治·民事权利与义务·难度 4/5·约 40 分钟

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、客体、内容三要素构成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,权利与义务相统一。 一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要素 | 内容 | ---|---| 主体 | 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(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) | 客体 |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:物、行为、智力成果、人身利益 | 内容 |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| 二、民事行为能力 类型 | 年龄与条件 | 效力 | ---|---|---|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…

学完你应该能

  • 说出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
  • 区分三类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行为效力
  • 背出民法的六项基本原则
  • 运用民法原则分析具体案例

常见易错点

混淆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「最高频错误」:权利能力自出生起人人平等享有,行为能力按年龄和智力状况分为完全、限制、无三类。 认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全部行为无效: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有效,其他行为效力待定。 把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局限于物:还包括行为、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。 误解自愿原则:自愿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。

建议先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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