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课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
高二历史·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·难度 2/5·约 30 分钟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——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。 一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二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与意义 意义: 三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 四、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民族工作 五、典型考法 例 1: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? 例 2:我国的五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分别是什么? 例 3:为什么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?
学完你应该能
- 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的背景与过程
- 掌握五个省级民族自治区与三级自治地方
- 理解「国家统一领导」是自治的前提和基础
- 了解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
常见易错点
把民族区域自治理解为独立或高度自治「最高频错误」:自治必须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进行,自治地方是地方行政区域。 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说成根本政治制度:它是基本政治制度,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。 把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年份记错:1947 年成立,早于新中国成立。 把《民族区域自治法》的颁布时间记错:1984 年颁布实施。 认为民族自治地方只有自治区一级:还有自治州、自治县(旗)。
建议先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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