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
高二历史·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·难度 3/5·约 35 分钟
从王朝国家到民族国家,从战争惯例到国际法——近代国际秩序的形成。 一、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二、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意义: 三、20 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四、典型考法 例 1: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有什么重要意义? 例 2:近代民族国家形成的主要因素有哪些? 例 3:国际法的局限性表现在哪里?
学完你应该能
- 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背景与过程
- 掌握格劳秀斯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对国际法的奠基作用
- 了解 20 世纪国际法的发展与联合国原则
- 认识国际法的作用与局限
常见易错点
认为中古西欧已经形成民族国家「最高频错误」:中古西欧封建割据、教权凌驾王权,国家民族观念淡薄。 认为国际联盟具有强制约束力:它实行「全体一致」原则,难以形成有效决议。 认为国际法可以杜绝战争:国际法缺乏强制执行力,且常被列强利用。 把「民族国家」理解为单一民族组成的国家:它指以民族认同为基础、主权独立的国家。 把格劳秀斯的著作名称记错:《战争与和平法》奠定了国际法基础。
建议先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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