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族区域自治制度
高一政治·人民当家作主·难度 4/5·约 40 分钟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,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方案。 一、我国的民族关系与方针 要点 | 内容 | ---|---| 新型民族关系 |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| 基本原则 | 民族平等、民族团结、各民族共同繁荣 | 主线 |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| 宗教政策 |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;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;
学完你应该能
- 说出我国的新型民族关系与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
- 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、前提、自治机关与自治权
- 说明实行这一制度的依据与优越性
- 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
常见易错点
把法院、检察院当成自治机关「最高频错误」:自治机关只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。 把民族乡当作民族自治地方:民族自治地方只有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三级。 误解自治权的边界:自治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,以国家统一领导为前提。 混淆宗教信仰自由与放任宗教干预:国家保护正常宗教活动,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。
建议先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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